关于公开征集玉树文化旅游形象标识(LOGO)的公告
为进一步扩大和提升玉树文化旅游的美誉度、知名度和品牌度,彰显“三江之源”的地域品牌,“康巴文脉”的人文品牌,体现红色文化和生态底色,提升“大美青海·江源玉树”的品牌形象,倾力推进玉树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首选区,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玉树文化旅游”形象标识(LOGO)。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活动主办方
玉树州文体旅游广电局
二、征集内容
玉树文化旅游形象标识(LOGO)
三、征集时间及对象
征集时间: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5月27日。
征集对象:个人和团体均可参加
四、征集作品要求
1.突出特色性。围绕“大美青海江源玉树”主题,准确反映玉树文化底蕴和玉树旅游资源特色,设计美观、创意新颖、简洁大方、辨识度高,有较强的视觉冲击力。
2.突出应用性。要易于识别记忆和推广宣传执行,可用于名片、公函、信笺、宣传品、纪念品、平面媒体、网络媒体、自媒体等多种场合和载体。
3.突出国际性。要着眼国内和国际市场通用,图形中使用藏、汉、英三种文字的搭配组合,契合国际游客文化接受习惯,并对今后玉树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的国际国内市场营销战略和各种市场营销活动的执行发挥作用。
4.突出原创性。设计作品应为原创,不得与其他地区、城市旅游品牌形象标识雷同或相似,且LOGO尚未被注册。设计作品图案电子稿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像素/尺寸),JPG格式、大小不低于5M,同时必须附图稿、方案设计的设计理念说明或创意注释(300字以内)。
五、征集奖励
此次征集活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征集截稿后,由专家评审组进行评选,评选入围玉树文化旅游形象标识作品5件,对终选确定作品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000元(税前)和荣誉证书,对入围的其他4件优秀作品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000元(税前)和荣誉证书,入围作品评选结果将择期在“玉树文旅”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投稿方式
1.线上投稿
为避免出现邮件发送不成功等情况,可在发送完毕后致电告知。
2.线下投稿
投稿地址:玉树州人民政府主楼5楼玉树州文体旅游广电局综合科。
邮 编:815000
收 件 人:刘彦旻
3.投稿备注
个人投稿需注明投稿人姓名、来稿地址、联系方式,团体投稿需注明团体名称、来稿地址、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七、活动声明
1.应征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未曾以任何形式被制作、发表或注册,无第三方对应征作品享有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如应征作品因涉及著作权、版权知识产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法律纠纷构成侵权,侵权责任均由投稿人承担。
2.LOGO一经采用,其著作权归主办单位,主办单位享有被采用的应征作品唯一的著作权、使用权及版权登记权利,应征作品提供方不再对该应征作品享有任何权利。
3.所有来稿一律不予退还,请自行保留底稿。
4.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玉树州文体旅游广电局所有。
八、活动咨询
需要进一步沟通的相关事宜,可致电沟通咨询。
联系人: 刘彦旻
玉树州文体旅游广电局
2023年5月5日